我院教师获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

发布者: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发布时间:2017-06-12浏览次数:141

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鄂经院发〔200543号)和《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校办发〔20176号)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校教学委员会审议、学校审定、公示,我院付宏老师负责,王琼、陶珍生、叶洪涛、熊桉、尹康、严飞、王秀慧多位老师完成的“基于‘强基础、实验化、实践化’导向的经济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”获得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。